那年花开:我心有猛虎 轻嗅蔷薇

如果事与愿违,请相信一定是另有安排。

1

我总觉得,婚礼是一件神奇的事,有人觉得那是一场爱情的战果,有人觉得那是进入围城的开端,可也有人,把它当作一个久别重逢的契机。

比如,果果的婚礼。

离仪式开始还有五分钟,果果穿着婚纱站在大门口,一个劲儿朝外望,嘴里嘀咕着怎么还没来。我和新郎可劲儿拉她,大小姐婚礼马上就开始了,咱好歹去补个妆成吗?果果气鼓鼓地瞪我们,补什么补,姐姐天生丽质着呢,你说蔷薇那丫头不会不来了吧?

我和新郎对视一眼,异口同声答,不会,眼神坚定。

果果还是不放心,想守门口继续等,最后被急疯了的司仪和七大姑八大姨一起架走了,临行时我向她保证,一定在这儿守着蔷薇到。

新郎官儿朝我投来一个感恩戴德的眼神,我不禁失笑,心下却有几分恻然,那个消失五年的姑娘,真的会出现吗?

希望会吧,否则,果果那正在在火场挥汗如雨的哥哥,怕是真要绝望了。

我和他们兄妹俩相识二十几年,眼看着果果从一安静的乖乖女长成疯丫头,而她哥林树从一浪子变成如今为了工作命都不要的军人,其中纠葛几箩筐话都说不完,归根结底,还是因为一姑娘。

六年前,林树还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浪子,走在不同女人的心里和身体里,给她们浪漫,当然,最好是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。他说,这才不辜负他浪子的名头。

可是,有一天,浪子突然跟我们说,他浪不动。

我和果果在客厅里吃西瓜,顿时吓得花容失色。果果憋了一汪泪问他哥,谁把他打残了,她妈可还盼着抱孙子呢!结果吃了他哥一记大白眼,说你才残呢,脑残。你哥我生龙活虎的,那什么,就是看上一姑娘而已。

浪子看上一姑娘,还拉我们去给他打探消息,这新闻可比他残了还劲爆,顿时朋友圈里闹翻了天,还专门有人设了局,赌这次能坚持一个月,两个月,还是三个月?我和果果对视一眼,悄悄押了一个月。

没过多久,大家七嘴八舌就搜出了那姑娘的信息。

蔷薇,女,二十六岁,海归,现任禾然居的老板娘,单身。

我们恍然大悟,竟然是那个美女老板娘啊,我们经常去禾然居吃饭,那里虽是川菜馆,可环境服务那是一等一的棒,老板娘更是温柔漂亮又大方,难怪会被林树那浪子惦记上。

只是,那地儿离她们部队十万八千里的,他俩怎么遇上的?

我和果果坐在沙发上审问林树,鉴于有求于人,他乖乖地一五一十全招了。顿时我们俩乐开了花,这下赚大发了,何止一个月,林树可都追了那姑娘大半年了。

众位群友别叹气,红包拿来,且听我给你讲一个浪子回头追姑娘的故事。

2

林树第一次见到蔷薇,是在一个火红的傍晚,那时候,他刚从北京军区调回来,在市区武警队任职,中尉,管一个排。军营向来是不服空降的,何况那时的林树不过二十五岁,在别人眼里,毛都没长齐,自然难以服众。所以,第一顿接风宴上,林树就遇了难。

那一日,他们专程从巴南开车到渝北,定了禾然居,据说这里的香酥鸭可是全市一绝。小二看到那穿着制服,风风火火往里赶的一群爷们儿,想来不能得罪,赶紧找到了老板娘亲自出来招呼。

这年头,民不与官斗,虽然武警这群人官衔没什么,可出来做生意的多点儿交情总没错,以后若有来店里闹事儿的,好歹也认识几个穿制服的不是?

老板娘是个典型的南方姑娘,眉眼弯弯,不待人开口就主动打了八折,说招呼厨房上最好的鱼,最好的肉。说话间,姑娘已不动声色地敬了一圈儿酒,待到林树面前,她扑哧一笑,说:“林队长,你这是要以茶代酒吗?”

满桌的男人顿时瞪圆了眼,还以为他默默喝着白的呢,没想到是水呀,大伙儿顿时不干了,立马拿了杯子给他满上。

喝,必须喝!姑娘敬的都不喝,像话吗?

林树解释,他是真不能喝啊,家族遗传的酒精过敏,一杯就倒。

那也不成,白得不行那就来红的,真倒了,这么大群老爷们儿,还怕不把他扛回去?

同座的小伙子大手一挥,服务员,来瓶红的。

林树看着一桌打鸡血似的男人,知道躲不过,心一横,喝就喝,爷发酒疯的时候,可别嫌打残了你!

“请。”

姑娘举起酒杯,朝他盈盈一笑,林树忽的就感觉整个身子酥了一半,头一仰,一杯白的从喉头烧到心口。这么些年了,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,浑身酥麻,四肢乏力,眼睛黏在姑娘身上再也无法动弹。

然而,没过多久,大家就看着林树眼神不对了,盯着眼前的一盘鸭肉动也不动,脸色从额头红到了脖子根。

有人哎呀一声,手还没碰到他衣袖,就被拧翻了一百八十度,痛得哇哇直叫。

林树红着脸,眼神冷冽,说:“我去车上。”

在座的面面相觑,也不敢拦,起身想送他,却被他抬手止住。

站在一旁的蔷薇心里叫苦,这下闯祸了,谁想到他这一大老爷们儿真这么不能喝呢?忙跟了出去,见他院子的枇杷树下停住,脸色忽红忽白。

“林队长,”蔷薇轻声道,“要不我叫人给煮碗醒酒汤吧?”

林树侧过头,用尽全力才忍住眩晕,道了一句谢谢。

蔷薇忙摇头,直说对不起,心里懊悔不已。

不多会儿,蔷薇就把醒酒汤端给他,晶莹的灯光下,女子的脸像暖玉一般白嫩,林树看到她指尖微红,那捧在手里的瓷碗漫起濛濛白烟,卷住她的脸,恍如雾霭中走出来的仙子。

一阵风过,他在醒酒汤的辛辣中闻到一丝暖香,眩晕竟平复了不少,好奇问道是什么。

蔷薇一笑,指着不远处的花圃,青砖院墙上攀附着枝枝绿叶,粉白花朵盛放,是蔷薇。

林树看着她的笑容,如清晨山谷间那朵初绽的蔷薇,带着露珠,盈盈欲滴,那以往见过的万亩花田都在她面前不值一提。

这种感觉毫不夸张,以前,他遇上可心姑娘,整个人就如一只意欲捕食的猛虎,心中盘算万千,运筹帷幄,誓要保证这猎物分毫不差落入掌心。可这一次不同,没有任何的准备谋划,只是瞬间心突然噼里啪啦燃起来,只想不管不顾去认识这个姑娘,哪怕再鲁莽,再直白,哪怕枪顶着脑袋和胸膛都没有关系。

他看一眼盛放的蔷薇,又看一眼身前的姑娘,说了他这辈子最文艺的情话。

他说,“西格里夫说,我心有猛虎,轻嗅蔷薇,现在,我终于懂了。”

蔷薇一愣,脸色忽然变了,拿过碗,道了一句抱歉,匆匆离开。

又是一阵风过,却再无花香,林树只觉得西风瑟瑟,心上像结了一层冰渣。

这个世界上的浪子,大多游刃有余了一辈子,却突然发现有个人自己不能掌控了,恰巧,又是最不能自已的人。

林树苦笑,难道,这就是所谓的报应吗?

浪子林树爱上了一姑娘,她有着春水般的眼睛杨柳般的腰,端着酒杯朝你盈盈一笑,整个人就酥了一大半。

可这姑娘似乎并不买他的账,送来的鲜花放在店门口当作花篮,几个小时专程赶来吃一顿饭,她如待所有客人一样客气周到,八面玲珑。往日的伎俩在她这儿都失了效,浪子挫败,拉着我们求支招。

果果说,他没有诚意。

林树恼,他都拿出这半辈子追女人最大的诚意了,还说没诚意?

果果就摇着头说No,他从一开始的定位就错了,这可不是追一般女人,是追他心爱的姑娘,能一样吗?

最终,林树在我们的教育下决定好好反省,痛改前非。

是呀,这可是他心爱的姑娘,就是刀山火海也得闯啊!

3

果果虽然埋汰林树,可到底是亲哥哥,一到周末,还是忍不住拉着我去禾然居打探消息,套套近乎。

点菜的时候,果果拉着服务员,问,你们老板娘有没有男朋友呀?

小伙子一脸警惕地看着她。

果果就冲他嘿嘿笑,说她有大把优质单身男呢,大家可以交个朋友嘛。

小伙子不屑,追他们老板娘的都快排到巷口了,她都没正眼瞧过,他们未来老板可是海归呢。

海归?问和果果同时一愣。

小伙子却不再理我们,让我们点了菜,转身就走。

那以后,我们去禾然居的次数愈多了,果果是八卦的性子,爱打听,蔷薇肯定是听手下说了,熟悉之后,偶尔也跟我们打趣。

随着日渐熟悉,我终于知道林树为何匍匐在这朵花儿下了,那真是个迷人的姑娘,温柔却不矫揉,仗义而又优雅,就像许嵩唱的那首歌:“快写一首情歌雅俗共赏,落笔传神还要容易传唱,上得厅堂也下得厨房,就像我一直在找的姑娘。”

蔷薇从氤氲的茶香里抬起头,噗嗤笑了,她说,小琴儿,我哪儿有你说的那么好?我就一俗人而已,为了吃喝挣扎奔波,八面玲珑,也就是你们爱护我,才将我说的那么好。

我连忙摇头,看着眼前捏着兰花指为我斟茶的姑娘,怎一个美字可以形容?

蔷薇递过茶杯,示意我尝尝,却不想,那碧绿的茶水,入口竟是出奇的苦涩。

蔷薇却一饮而尽,这些年,她习惯了喝最苦的茶,最苦的咖啡,唯有那种最极致的刺激,才能唤起一点点生活的动力。

你看,这么苦都能习惯,还有什么是不能熬过去的呢?

尽管,那已过了将近十年。

那一天,蔷薇给我讲了一个故事,从一个肆意张扬的少女,到只能靠安眠药睡着的女人,其间的惊涛骇浪,打得我这条只划过湖泊的小船一愣一愣的。

蔷薇第一次出国的时候,还不满十岁,法院将她判给了蔷薇妈,因为蔷薇妈不仅有着高学历,高收入,还有个地道的美国男朋友,只要两人结了婚,蔷薇就能在美国落地生根。

那一天,她在新奇的银色大鸟和爸爸的怀抱中,终究还是选择了大鸟,她以为,只是去骑一骑大鸟,很快就会回来。可惜,她再也没有回来。

她和妈妈一起住进了新爸爸的别墅,随之是新的学校,新的老师,新的朋友,和所有陌生新奇的一切。像所有刚到国外的孩子一样,语言不通,让她成为被欺负的学生,即便想向老师告状,也因为语言不通而说不清楚。所以,刚到美国的那两年,她几乎天天是带着淤青度过的。

直到有一天,趁妈妈和继父都在的时候,她突然说,要去学跆拳道。

两个大人同时一愣,看着那竹竿儿似的小身板,怎么也想不明白,问她为什么要去,她却怎么都不肯说。

僵持之际,正好有邮差来送信,是蔷薇妈的体检医院送来的单子,竟是期盼已久的喜讯:妈妈怀孕了。

蔷薇的目光一下子安静下来,看着妈妈平坦的肚子,她再一次重复,要去学跆拳道。她清晰地看见妈妈脸上一闪而过的愧疚,她蹲下来,轻轻摸摸小蔷薇的头,点了点头。

学跆拳道的武馆设在唐人街,旧旧的弄堂穿过去,没有匾,只插着两道火红的道旗,写着武馆两字,中文。蔷薇就是在那里遇见江川的,他提着两口袋盒饭,风风火火跑过来,招呼大家伙儿吃饭,回头却跟老师傅过起了招。

蔷薇好奇,伸着脖子看,旁边的师兄却满脸不屑,明明是个小混混,也不知道师傅看上他哪点,每天都亲自教他!

蔷薇不说话,默默扒了口饭,她在师傅脸上看到了少见的笑,几分骄傲,几分宠溺,那是面对别的学生从未有过的表情。

后来从大家的口中得知,江川是巷口那家餐馆店老板的儿子,来了一两年,几乎每天给武馆送盒饭。他性子凶,手段狠,没多久就混成这里小孩儿的老大,没少欺负他们。

这一八卦,初见的那点儿好感完全没了,她尝了太多被欺负的滋味儿,恨透了他们那种人。可是,每天的盒饭递到手上时,她还是会轻轻说一声谢谢。

江川看着她,嘴角一咧,响亮地吹了个口哨。

原本,他们的交集也仅止于此,可那一天,蔷薇妈不知抽什么风,竟然来接她下课。高大的悍马开进弄堂,稍一歪,就撞倒了门口支起的摊儿。

蔷薇正和同伴走到巷口,远远的,就看见江川托着条板凳,砰的一声砸在车窗上。她一时愣住,直到看见熟悉的车牌号,才猛地冲过去,大吼着住手。

她拉开车门,看见妈妈愣愣地坐在驾驶座上,止不住地发抖。

幸好,江川砸的不是驾驶座一侧,蔷薇妈并没伤着,只是摸着隆起的肚子,阵阵后怕。

蔷薇扶妈妈在旁边坐下,冲到江川跟前,猛地就是一巴掌拍下去,却被对方截住。后来江川回忆那天,说她就像只炸毛的豹子,睚眦必报地瞪着他,恨不得把他吞下去。

江川依旧是痞痞的笑,他就是专砸有钱人,怎么,有钱了不起啊,撞了人就想跑,在他的地盘儿就算天王老子来他也敢打。

蔷薇被他的眼神吓到,她不能理解,一个不过十四岁的少年,为何会有那么凶狠的眼神。

直到有一天,她看到江川瘸腿的父亲,看到那个抛弃他们跟了富商的母亲,才明白,仇恨真的是一种强大又可怕的力量。

那天,终究是江川的父亲出面,解决了这场事故。那个男人拄着拐杖,弯腰向蔷薇妈道歉,不理会两个快要打起来的孩子,一个赔了钱,一个道歉,末了他们相视一笑,那时候,蔷薇和江川还不懂,那个叫做“宽宏”的词。

孩子的世界大多简单直白,爱恨由心,所以他们自此结仇,连盒饭她也自己跑去另一家餐馆儿买了。

然而,那天就在她去买饭的时候,却突然被另一伙人截住,他们跟江川早有嫌隙,听说他俩结了仇,于是向让她加入他们,还说可以帮她报仇。蔷薇心里不屑,她是骄傲的人,就算要报复也是堂堂正正的,而且她骨子里是看不起他们的。一群整日打架斗殴,游手好闲的人,她懒得跟他们说话。

好心邀约被拒绝,他们自然气不过,骂骂咧咧想教训她,蔷薇这时才意识到,他们可是十几个人。她转身就往武馆跑,正碰到送完饭的江川,男孩愣了一下,看到她身后蜂拥而来的“敌人”,拉起她就跑。

这里是江川的地盘,也不知拐了多少弯,穿了多少巷,两人最终站在一栋废弃的木楼里,气喘吁吁。等江川弄明缘由,不由哈哈一笑,拍着蔷薇的肩,豪气干云地说,有骨气,以后哥罩着你!

蔷薇不屑地撇撇嘴,他也不在意,竟从一个房间拿出酒精火炉,锅,还有久违的火锅底料。蔷薇那时候才知道,他们竟同样来自重庆,那座麻辣爽利,终年飘散着火锅香味的山水之城。

那一天,他们在破旧的小楼里煮着火锅,看着落日,回忆着那个魂牵梦绕的山水故乡,第一次觉得,这异乡的傍晚不再那么孤独无助。

4

此后的许多年,江川一直履行着他的承诺:罩着她。无论是在武馆学艺的那三年,还是升了初中,高中,他像一尊凶佛立在她身边,只要欺负她的,不管是什么,遇神杀神,遇佛杀佛!

十八岁的少年,已是街头一霸,后来机缘巧合下,他加入了当地一个著名的帮派,手狠,心硬,能打会说,让他很快在那里立稳脚跟。

尝尽了那些刀口噬血的日子,蔷薇便是他唯一的美好,她终于熬过了孤苦的童年,长成开朗明媚的女孩儿。她学武术,也跳芭蕾;她喝啤酒,也煲养胃的汤;她依旧骄傲清高,却也会一针针为他缝好掉落的纽扣。

他们像两只萤火虫,在成长这条孤立的路上,为彼此亮着光。

蔷薇有时候想,若没有那个叫“仇恨”的词,他们应该能像所有平凡的人儿一样,就这样相互依偎着走下去。可惜,那些曾助长他强大的东西,终有一天,也成了毁掉他的毒。

江川爸的腿,是生生被人打断的,只因为,他撞见了出轨的江川妈。而那个男人,是有名的一霸,他抢走了江川妈,带人砸了店铺,几乎将江川爸打得半死。若不是武馆师傅出手相助,此刻的江川,早已是无父无母的孤儿。

从十岁到十八岁,他谋筹八年,努力八年,终于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,将刀子捅进了男人的身体。只是,原本想扎在腿上的刀子,却意外地捅进了肚子里。

原本,这种街头火拼是不会让警察知道的,偏偏有人报了警,两帮人抱头鼠窜,留下一地哀嚎的伤员,还有那个倒在血泊中的男人。

江川被手下拉着就跑,滂沱大雨中,那辆黑色的车子上走下一个女人,踉跄着朝血泊奔去。

那一刻,他突然觉得可笑,这些年,他以为自己早已忘了那个女人的样子,可没想到,即便隔着瓢泼大雨,他还是能一眼认出她来。

那是蔷薇最后一次见到他,大雨倾盆的夜晚,他第一次翻窗而入,浑身湿透,像只刚捞出来的水鬼。蔷薇诧异地看着他,以为又是一般打架斗殴,一边埋怨一边给他找毛巾擦水,然而,男孩就那么立在那里,一动不动地看着她,仿佛要把今后所有的岁月看完。

突然,他猛地抱住她,把头搁在她肩上,身子竟止不住地发抖。他说,怎么办,我杀人了。

蔷薇当场呆住,耳朵里像是磁带回旋着那四个字,鼻腔,似乎闻到了血腥的味道。

那是他跟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,那也是他第一次吻她,蛮横狠烈,混着雨和泪,就这么成了永远。

第二天,蔷薇看到新闻,昨夜的那场殴斗三死八伤,大雨冲刷了许多证据,从当事人口中得知,是两大帮派火拼。嫌疑人在逃。

那一整天,蔷薇都处于恍惚中,她到每一个他们常去的地方寻他,空无一人,只在那栋快拆掉的小屋里,找到一本书。

那是一本精装的诗集,英国诗人西格夫里·萨松的《于我,过去,现在以及未来》,翻开,书的扉页里摘录了一句诗:“我心有猛虎,轻嗅蔷薇。”

他可以对任何人凶狠,张开老虎的利爪,可唯有对她,连靠近,都要轻轻慢慢。

她抱着那本书,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。

“后来呢?”我望着她问道。眼前的女子和故事里的蔷薇看似迥异,实则同样孤傲,清高。如果说年少的蔷薇是刺棱棱的扎人,那如今的蔷薇就是盛放中裹着刺,美好得扎人。

蔷薇轻轻啜了一口茶,嘴角盛起一丝笑,几分忧伤,却又几分淡然。

后来,这么些年,她再也没见过他,只在每年的春节会收到一张明信片,天南海北的寄件地址,总是在她生日前后送到。她知道那是他寄的,因为每张明信片后都写着那句诗,她也明白他的意思,让她知道他好好活着,活在这世界的某一个角落,即便他们无法再见。

她再也没找过他,也再没同任何人打听过他的消息,因为,她宁愿就这样相信,他好好地活在世界的某个地方,只是不在她身边而已。

再后来,她长大了,不顾蔷薇妈的要求执意回国,顶着海龟的头衔换了许多工作,却都不长久。那时候,父亲已经再婚,有妻子,有儿女,她的回来像是一个闯入者,生生破坏了他们的生活。

很多时候,她一个人站在曾熟悉的街头,忽然感到惶恐。她已经没有家了,在美国,她是不被接纳的闯入者,在故土,她是被遗弃多年的孤儿。原以为最亲的父母,已有了各自的家庭,她夹在其间,成了多余的那一个。

后来,一次机缘巧合下,她和老同学开起了餐馆,一个有经验,一个有见识,一个执行能力强,一个脑袋里各种稀奇古怪的点子,原本不丁点儿的餐馆竟被他们弄得红红火火,将中西韵味结合得恰到好处。

几年时间,禾然居已遍布重庆,她从一个什么事都亲力亲为的女汉子,化身为身家百万的老板娘,还是玲珑漂亮的老板娘。不乏追求者,可再也没有那样一个,既愿护她周全,又肯坐在窗边,为她读一首诗的人了。

故事说完,我却疑惑了,皱着眉问她,为什么是我?我们的交情,还不至于这般推心置腹,就算想倾诉,在我看来,她跟果果的感情似乎更好。她们甚至曾彼此约定,无论何时何地,都会为彼此的婚礼当伴娘。

蔷薇却摇头,她说,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合格的倾听者,有时候,做一个好的听故事的人,要比做讲故事的人,难得多。

她说,我的性格里有一份难得的宽宏,那是果果没有,也是年少的他们不曾拥有的东西。

她请求我,劝林树放弃,那个男人和江川太像,他们都行走在正与邪相交的边缘,稍一失神,便是万丈深渊。

蔷薇说,我知道,若长此下去,我多半是会爱上他的,可是,我不想爱他。

我不由好笑,却又叹气,感情这东西若是肯听劝,这世上得少多少痴男怨女。

聪明入你,又如何不知?

5

所以,终究还是爱上了,那一场你追我逃的战争持续了一年,最终还是蔷薇败下阵来。她本就不是强势的姑娘,不过是生活的残酷,让她武装成刀枪不入的模样,而心里最柔软的地方,还是想要一个拥抱。

而浪子把所有能浪的时间都给了她,他第一次发现,原来当爱一个人的时候,你愿意为她困守在一个叫家的地方,那原本是他最想逃离的地方。

只是,他所拥有的身份,不仅仅是一个浪子,还是一个军人。

那是年关将近的时候,特警那边传来文件,说需要他们武警队的支援,据说是为了一个追踪几年的走私案。那段时间忙得天昏地暗,好不容易下了班,他给蔷薇送老家寄来的腊猪蹄,却意外地看到信箱里的一张明信片。

这年代,还用信箱的人已是凤毛麟角,他还曾笑蔷薇念旧,姑娘调侃说那是,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么幸福,能做个浪子?林树哈哈一笑,给她端来红糖鸡蛋羹,抛媚眼,说这不是被你调教成居家好男人了吗。

那日的情形还记忆犹新,姑娘捧着碗,开心得像个孩子,此刻,拿着这张薄薄的明信片,他的心里却重若千钧。

明信片是一张重庆夜景,背面写着字,那是西格夫里•萨松的一句诗,也是他这辈子说过最文艺的情话:“我心有猛虎,轻嗅蔷薇。”

然而,写下这串笔迹的人,竟是特警那边追踪几年的,走私团伙的老大。

他放下口袋,匆匆离开,只留那张明信片,静静躺在信箱中。

看到新闻的时候,蔷薇正在客厅里包饺子,林树好早前就说想吃腊肉饺子,最近她正好得了空,明儿又是腊八节,便想着做好了给他送过去。据他说最近有特殊任务,忙疯了似的,整个人都瘦脱了形。

然而,当画面亮起的时候,她整个人已经傻了。

那是近日破获的一起最大的走私案,抓获犯罪集团六十八人,击毙十一人,当时,神枪手林排长当场击毙了走私团的头目,那个人,叫江川。

江河的江,山川的川。

暌违十多年,她终于见到了他,却是躺在冰冷的电视画面里,一张遗照,亦是罪照。

那一刻,她只觉得心里的某个地方塌陷了,摧枯拉朽,毁掉的,是她整个少女时代的信仰。

蔷薇离开的时候,没告诉任何人,她只给林树留了一张便签,说如果想知道原因,让他来找我。

那个原因的主角,叫江川。

那一日,林树和果果都在,当我说完那个故事,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。

年少时,我们都不信命运,总相信只要足够努力,就一定能得到想要的。经年之后,我们都历经了这人事荒唐,这才明白那个词的真正意思。

所谓命运,并不是无所作为的随波追流,它是真正的顺其自然,是竭尽所能之后的不强求。

如果事与愿违,请相信一定是另有安排。

“另有安排?”

林树突然站起来,看着我,眼眸漆黑如墨。他说,“可我TM偏不信命!”

他转过身,大步潇洒地离开,可是,我清楚地看到他瞬间通红的双眼。

那一刻,我才发现,自己早已泪流满面。

果果扑过来抱住我,不停地说着不哭不哭,反倒让我哭得更凶。我看到食指上的订婚戒,轻轻叹了一口气,终于,闭上了望着他离开的眼。

蔷薇说得对,你多幸福啊,还能做一个浪子,还能有机会去反抗命运。

我从五岁开始喜欢你,历时二十三年,甚在至戴上别人的订婚戒指后,仍对你念念不忘。可是,今天,我终于决定不再喜欢你了,因为,我开始相信命运。

6

最终,我还是等到了她,在婚礼刚刚进行的时候。

多年未见,她还是那么漂亮,穿一身鹅黄的纱裙奔跑过来,拉着我就往礼堂跑。

待我们气喘吁吁赶到时,新人正在交换戒指,四下一片安静,聚光灯打在他们脸上,那么虔诚,那么幸福,仿佛这世上只有彼此的存在。

我和她并肩站在暗处,黑暗中,我听到她轻柔的声音说道,真好。

手机在那一刻响起,打开,林树的声音风风火火地闯进来,劈头就问,“结束了吗?还来得及吗?”

问看着身旁微笑的姑娘,她有着明媚的脸庞,和那双一如既往,闪闪似星辰的眼睛。

“来得及,没结束……”我握着电话,轻声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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