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花开:茉莉姑娘的一百封情书
我写过的最美的情书,就是与你相遇。
1
我站在门帘后看她。
多年未见,她几乎没怎么老去,玉白的一张脸,脂粉未施,穿一身素色的连衣裙,黑发如瀑,笑起来右颊一个浅浅的梨涡。
花店里只有一个小姑娘,她选了一束白玫瑰,用丝带扎起来,付账的时候轻轻摸了摸姑娘的发顶,很温柔。
我悄悄绕到她身后,拍了下她的肩,她转过头,愣了一瞬,惊喜地捂住嘴。
我上前一步抱住她,闻到久违的茉莉花香,“好久不见,莉莉姐。”
她回抱我,温柔有力,“琴琴,好久不见……”
我听到她声音里隐约的哽咽。
看着她怀里的白玫瑰,我疑惑,今天是农历七月初七。
莉莉笑笑,说去看一个故人,问我要不要一起。
我看着哒哒直响的微信,无奈,莉莉了然一笑,说快约会去吧,我们隔天再约。
走的时候,从她包里掉出一个信封,我捡起来递给她,却瞥见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:项阳。
那个,消失多年的名字。
小丫从收银台走出来,蹲在门口,看着莉莉离开的背影说,那个姐姐好漂亮。
我说嗯,也蹲下来说,跟以前一样漂亮。
小丫望着我,半晌,歪着头说,小姑姑也很漂亮。
我扑哧笑了,摸摸她的头:小丫长大了,也会跟那个姐姐一样漂亮的。
小丫的眼睛顿时亮起来,缠着我讲莉莉的故事,并保证,今天的碗不用我洗。
我满意地点点头,这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收买人心的风范,不愧得我家真传。
只是,关于那个茉莉花一般的姑娘,几乎要从十年前说起了。
2
那是八月中旬的某一天,在那之前,我和莉莉并不熟悉。
那天傍晚,我上完补习班回家,经过胡同的时候,被一群小混混拦住。他们叼着烟,靠着墙,饶有兴致地看着我惊恐的样子,哈哈大笑。我憋着泪,掏钱的手已经伸进校服裤兜儿里了,身后却忽然传来一声冷冷的呵声。
我转过身,就见一个穿白裙子的女孩站在那儿,美丽的脸上有隐隐的怒气。
为首的小混混哈哈一笑,说大嫂别误会,我们就逗她玩玩儿,没想到是你朋友……
女孩不理他们,走过来,拉起我汗湿的手,说没事,他们就爱捉弄人,天这么热,我请你吃刨冰吧。
我任由她拉着,半晌才回过神,想起来,她就是我们学校的校花,许茉莉。
莉莉比我大一届,那个暑假,她也正好上补习班,跟我们隔着两个教室。经此一役,我们渐渐熟悉,她性子冷,人又傲,在学校几乎没什么朋友。那时候我寄宿在表哥家,跟她住同一小区,经常放学一起回家,一个暑假,竟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。
之前我问莉莉,为什么那群人叫她大嫂,她捂着我的嘴说不许胡说,他们乱叫的。我看着她微红的脸,有些疑惑,却不曾放在心上。
直到那个晚上,我下了课,去找莉莉一起回家,却听人说她已经走了。我有些生气,因为说好以后都一起走的,她却没等我。没想到刚走到校门口,就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跳上一辆摩托车,她转了下头,我看到她的脸,是莉莉。
而那个骑摩托的男生,就是曾威胁我的那群小混混的头儿,也是我们邻校出名的混世魔王,项阳。
我终于明白,为何他们曾叫莉莉“大嫂”。
许多次,我看着和项阳一起离开的莉莉,欲言又止,可看到她脸上开怀的笑,又把所有话咽回了肚子。我一直不明白,为何品学兼优,美丽如公主的莉莉,会喜欢上一个小混混。他们之间有着太大的差距,无论是学业还是家业。
莉莉从小家境优渥,母亲是教师,父亲在机关单位,她聪明漂亮,琴棋书画无一不通,是所有人都羡慕的世家小姐。而项阳,据说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,父亲因为参与一场斗殴,被酒瓶子扎破了脑袋。他们住在西城快拆迁的老房子,靠母亲做家政的工资过活,平日嚣张跋扈,活脱脱的小混混模样。
没多久,关于莉莉与项阳的流言便传得满城风雨,老师开始介入,继而是请家长,关禁闭,莉莉却依旧我行我素。
她说,你们不就是怕我耽误学习吗?那我保证,科科年级第一,行了吧?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办公室,留下一群师长面面相觑。
她也确实做到了,学习一科没耽误,人反而变得柔和起来,眉眼间落满了如诗的少女情怀。
很长一段时间,我都因她和项阳在一起不再理她,那时年少无知,自诩好学生,便看不起项阳那样的人。莉莉就掐着我的脸说我狭隘,怎么能只因为成绩就去评定一个人的好坏呢?她说,你不是好奇我为什么看上项阳的么?那就今晚跟我们一起去玩儿吧。
我起初不肯,后来拗不过,硬被她拖走了,这才知道,那天是莉莉的生日。
我原以为会是什么酒局饭店,包厢酒吧,没想到完全不是。项阳和一群兄弟在河边架了两个烧烤架,我们到时,麻辣的烤鱼正吱吱作响,大家围成圈儿,鹅卵石的河床上摆着一个硕大的蛋糕。
项阳拿着一个可乐瓶当话筒,高声唱起生日快乐,在大伙儿“亲一个亲一个”的起哄声中揽住莉莉。
他说,莉莉,我不比你们有学问,也说不来傻啦叭叽的情话,但我想告诉你,你是我项阳这辈子爱的第一个女人,也希望是最后一个。
他说,我知道,在我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许下承诺多他妈傻,可我还是想说,只要我在一天,就会尽一切保你平安喜乐,无忧无惧。
我看见莉莉倏的红了眼眶,项阳伸手替她擦眼泪,擦着擦着,就有什么东西从衣袖里落下来。
有人捡起来一看,顿时乐了,吼了一嗓子,“我去,老大的情书!”
顿时,浪漫的气氛烟消云散,大家哄笑着传阅情书,莉莉瞪圆了一双杏眼掐项阳的耳朵,在他面红耳赤的求饶声中开怀大笑……
那一晚,我们在河边吃着烤鱼,喝着夜啤酒,从学校各种八卦聊到对未来天马行空的畅想,我第一次发现,那些我一直看不起的“小混混”,竟然也有那么丰满的内心。
有人说,毕了业就去香港,跟他三姑的表舅的儿子学功夫,打遍中华无敌手;有人说要去从军,挣满墙功勋,看三姑六婆还敢说他不争气;有人说以后想拍电影,有人说要当个画家……我记得也曾有人问我,可那一瞬,我脑子里突然空白一片,嗫嗫地说不出话来。
后来,我也成了他们中的常客,打台球,唱歌,滑冰,当我身处其中时,才发现那些曾不耻的玩乐,其实不过是年少时仅存的真切快乐而已。又或许,是他们始终顾及着我们“好学生”的身份,展现在我们眼前的,只是浅浅的一部分。
否则,也不会有那一场几乎让莉莉丧命的事故。
说来其实简单,如莉莉那样的姑娘,追求者自然如过江之鲫,据说是技校的一伙人,在半路截住了她,跟她表白。莉莉温声拒绝,那人却不依不饶,非得拉着她一起去吃饭唱歌。莉莉火了,一巴掌扇他到脸上,人就被踹到了地上。
好在,都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,那人骂了她几句便走了,却不想,这事儿传到了项阳耳中。
莉莉再见到他,是在城北的那家台球室,混战已接近尾声,里面一片狼藉,老板躲在桌子后拨110。莉莉看见后一把抢过他的手机,而后扔过去一张卡,说不许报警,神色肃杀。
屋子中站着的已经没几个人了,莉莉一眼就看到了项阳,他叼着烟,额头的血流了半个脸颊,眸子里燃着火焰。
她走过去,拉住项阳扬起铁棍的手臂,第一次露出失望的表情。
她说:项阳,别闹了,真打死了他,我们拿什么赔。
地上,那个半趴的人瞪着他们,面目凶狠。
莉莉看着他,神色轻蔑,她说:知道我最看不上哪种人吗?就是你这种打女人的!
她取走项阳手上的铁棒,靠着他的肩膀说:阳,我跟你说过,暴力除了解气,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反倒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赔了进去。
她说:这样的人,我若想教训他,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,只怕脏了自己的手。你曾答应过我,不再打架,所以,即便是替我出气,你也食言了。
“我最讨厌食言的人。”
她放开他,踏着满地狼藉离开,神色冰冷。
谁也没注意到角落里,那个悄悄逃走的人。
莉莉是在巷口被撞的,刺目的光射过来,她下意识挡住眼睛,根本来不及闪躲,人已被撞飞。
我在重症监护室见到她,隔着玻璃窗,看着她全身插满了管子,脸色惨白,像一株缠满藤蔓的枯木。项阳躲在角落抽烟,脸上十个鲜红的指印,那么张扬的少年,仿佛瞬间老了十岁。
我看到满地的烟头,突然有些心疼。
“哥,别这样,莉莉姐会没事的,不怪你……”
我拍着他的手臂,忽然感觉有水滴在手背上,冰凉。
他抹了下眼,扯出个笑,说没事。
我第一次切身体会到强颜欢笑这个词,我们心知肚明,若不是那场打斗,若不是莉莉担心他闹出事来,又怎会被报复,生死不明地躺在医院里?也是那时候,我才感受到仅大我两岁的莉莉,却比我们所有人都成熟睿智。
在那个轻狂的年纪,我们只顾自己畅快,受一点点委屈,就要加倍还回去,只有她看到这报复背后的暗潮汹涌,稍有不慎,便是万劫不复。
万幸,莉莉九死一生从鬼门关逃了回来,休养的半年里,莉莉爸找了保镖接送她上下课,寸步不离。项阳见不到她,只好托我当信使,情书每天一封,我和莉莉在病房里边挑错别字,边笑得几乎背气。
汶川地震的那天,我刚刚午睡醒,忽然感到身子在晃,还以为又是低血糖发晕,就听表哥吼了一嗓子“地震了”,整栋楼都被尖叫声包围。
我们狂奔下楼,却在门口碰到项阳,他拨开逆流的人群,面白如纸,嘴里叫着莉莉的名字。
莉莉家,住在二十一楼。
那一瞬,我瞥见他背影,突然想起一部很老的电影,《Hero》。
自那之后,项阳不需要我当信使了,据莉莉说,当她老爸看到站在楼梯口狂喘气的项阳时,一下子竟愣住了。项阳吼了一句“跑啊,愣着干啥”,冲过来,背起她就往楼下跑。
她趴在床上直乐,说她爸这辈子,估计第一次被小辈吼住了。
那一年,莉莉以全校第一的成绩,考进了上海交大,项阳自然没那么好运,连专科都差了不止一大截。
晚上,我们在河边开庆祝Party(聚会),看着他们脱离苦海都各种潇洒快活,郁闷得想一头扎河里去。我跑去跟莉莉诉苦,夜色中,她神色淡淡的,眉心拧着化不开的忧伤。
我问她怎么了,她摇摇头,说突然开始羡慕我了,只要好好读书就好,不用长大,不用想以后,也不用承受离别苦。
我不解,该是我羡慕他们才对,怎么倒过来了?
莉莉就揉着我的脑袋笑,说不懂才好呢,小笨蛋!
后来我才知道,项阳没去成上海,而是去当了兵,在四川,与莉莉隔着一千九百多公里的距离。
据说,是莉莉爸出的力。
第二年,我因爸妈工作调动转了学,市区不比县城,压力更大,课业更重,连周六周日都被补习班塞得满满的,别说台球游戏了。
离开他们,我又恢复了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,后来换了电话,竟跟莉莉断了联系。
再看到莉莉的消息,已是大二,老师给我们分享一组广告大赛的获奖作品。八马集团,旗下数十种茶叶,其中的一题便是:茉莉花茶。
那作品极简:纯白背景,军绿色的帽檐下,是一双闪亮的眼,瞳孔中映出一株茶树,一朵茉莉。
文案如诗:我写过的最美的情书,就是与你相遇。
题目:茉莉情书
作者:许茉莉。
我突然想起,那夜大宁河畔,那封没背完的情书,有一句被调笑了半年的结尾。
他说,“我写过的最美的情书,就是与你相遇。”
那日后,我试着打听莉莉的消息,得知她大三那年便去了欧洲,学服装设计,而那幅获广告赛的作品,是她众多设计稿中,一个无解的存在。至于项阳,因为不是同一学校,他们又高我两届,自高中之后,竟然再无音讯。
时光倏忽而过,一晃,我像所有曾青葱敏感的少女一样毕业,工作,恋爱,失恋,当那些刻骨铭心的往昔再也无法回去时,我才明白,为何莉莉会羡慕我累成狗一样的高中生活。
后来,零星地得知莉莉结了婚,定居欧洲,前两年又离了婚,回国,栖息在我驻足的这座城市。
然而,或许是城市太大,或许是人流太多,又或许是我不知道的其他什么原因,这么些年,我们竟再没见过。
3
次日,莉莉打来电话,约我去她家小坐。
还是那个单元楼,十年过去,曾簇新的外墙也落了斑驳,爬山虎长的茂盛,垂下来,几乎盖住了整个顶层。
莉莉穿一身白布衣,盘着发,在幽静的近乎碧绿的空气里拥抱我,身上有淡淡的茉莉花香。
那个下午,我门喝茶,聊天,放八十年代的老旧碟片……絮絮叨叨中,时光似乎神奇地倒转回去了,十年空白就这么倏然化去。
我看到茶几上小女孩的照片,才知她有了孩子,小姑娘与她八分相似,除了那双晶亮的眼睛。
我一时好奇,说孩子几乎看不出半点西洋人的模样呢。
莉莉看着照片,说是啊,当初我前夫还去做了鉴定呢,拿到结果,直感叹咱们中国人的神奇。
我心里咯噔一下,直觉说错了话,莉莉却只笑笑,说没什么,都过去了,往事如尘,总要深埋之后,才能化成滋养我们生长的土壤。
我问她为何没把孩子带来,听说,她父母早就移民海外了。莉莉说只是回来看一位故人,留不了多久,这次便没带阿葵。
“阿葵?”我不解地看着她,“小侄女儿叫阿葵?”
莉莉抿着嘴点头,笑出一个深深的梨涡。
我惊讶得张大了嘴,阿葵,阿葵,那不是项阳曾经给未来女儿准备的名字吗?
“项阳哥……你们?”我想起那束白玫瑰,那封信,那幅军绿帽檐下映出的茉莉花,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。
莉莉摸了摸我的头,“乖,还跟小时候一样聪明。”
泪水就那么流下了,我看到她恬静的脸,看到她眼角细密的皱纹,那一瞬,愧疚得无以复加。八年,整整八年,我竟不曾与她有过半句联系,那群曾为我枯燥的青春带来自由之光的朋友,就这样被我遗忘,连生死都不知。
何时,我已变得如此薄凉?
莉莉拍着我的背,像年少时无数次安慰我的模样,她说,“琴琴,别哭,不怪你,这些年,是我故意不曾与你联系,也不曾与任何人联系。生怕你们的一句话,一个动作,就勾起那些关于他的回忆。”
“没想到,这一晃,便是八年。”
八年前,莉莉爸在西城的破楼下拦住项阳,问他今后的打算。少年皱着眉头,又惊讶又疑惑,后来才明白老爷子是为着他的前程而来。
老爷子对他的家底了若指掌,知道他靠读书没出路,毕业后无非外出打工,更没前途,到头来还是自己女儿跟着吃苦。因此建议他去当兵,苦个几年,考上军校,肩膀上也就有了星,到时候他再托托关系,不愁没个好前程。
毕竟是风雨里几十年的老将,几句话就把少年说得服服贴贴,项阳自己也明白,没个好前程,如何配得上莉莉那样的姑娘?
莉莉曾说,她最喜欢项阳身上的一个品质,就是自省。一个自省的人,听得进劝,明得了理,即便是再火爆跋扈的性子,也能审视自己的内心。
所以,即便狂傲的自尊心受到打击,项阳仍是恭恭敬敬朝莉莉爸鞠了一躬,次日,便开始准备征兵的资料。
有老爷子的帮助,体检考察什么的,不过是个形式。
那一年,莉莉去上海求学,项阳也被分到成都军区,开始了他军旅生涯的第一章。
然而,谁也没想到,这一章刚翻到序幕,便戛然而止。
2009年,四川地区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,事发点离项阳所在的军区最近,整个军队全部出动。作为最优秀的一批新军,项阳他们也被安排去抢险救灾,却不幸被泥石流埋了。
莉莉说,她知道消息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,失踪的人那么多,连他的一片衣角都不曾带回。她请了几个月的假,参加葬礼,陪着项阳的妈妈,从被咒骂着赶出来到最后两人抱头痛哭,莉莉恍若死过一次。
在项阳的遗物中,她翻到一首写了一半的诗:
“茉莉飘香绕心房
儿女情长心激荡
最是人间好风光
美人……”
她抱着纸片儿,哭到几乎断气,这个傻子,明明语文那么差,还写诗,学人写藏头诗,这哪里是诗啊,也不怕别人笑话!
她又不是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人,明明那么讨厌体制,明明那么喜欢自由,却还要跑去当兵。
什么功名利禄,什么前程勋章,她根本不在乎啊,她只想他好好活着,贫贱夫妻又如何?她富贵了这么多年,也不过如此啊。
项阳妈妈抱着她,说孩子别哭,别怪他,他只是想配得上你,想成为你心中的英雄。
恍惚间,莉莉又看到了那个狂奔而至的身影,所有人都在逃亡的时候,他穿过死神的手掌,找到她,说好从此生死与共。
那一刻,他便成为她生命里永远的英雄。
莉莉说,这些年,每一个想起他的日子,她都会画一幅画,做一首诗,在忌日那天烧给他,即便在欧洲的那两年,也不曾间断。后来,她把那段过去讲给女儿听,小姑娘爱极了那个“象爸爸”,就和她一起写诗,作画,时至今日,已整整一百首。
百首,白首。
电话铃响起来,我听到小女孩清脆的声音叫着妈妈妈妈,她说,阿葵写的诗,象爸爸喜欢吗?
莉莉说喜欢。
小女孩咯咯直笑,说那我学更多的字,写更多的诗,让象爸爸开心,这样我就有机会见到他了,是吗?
莉莉说是的,象爸爸一直在我们身边呢,总有一天,我们会重逢的。
莉莉说,这些年,她开始信教,信灵魂,信救赎,信爱与永生。
时间的洗礼终于让她明白,那个记忆中的风马少年,就是这空白人生的救赎,而他给予过她的爱,便是永生。
他活在那段最美的时光里,永不老去。
编者注:本文为#那些人教会我爱,那些事教会我成长#征文作品。欢迎收看更多精彩爱情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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